如果汽車使用達到以上的年限條件,可到相關部門辦理。辦理汽車報廢可分為以下三步:
一、辦事條件
凡領有正式牌證的機動車,達到規(guī)定使用年限的或車輛因事故等原因無法修理的,應辦理報廢手續(xù)。
二、辦理手續(xù)(需提供的材料)
(一)《機動車登記表(副表)》(到所轄區(qū)交巡警支、大隊車管部門抽?。?。
(二)《機動車停駛、復駛/注銷登記申請表》。
(三)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(未獲得的除外)。
(四)《機動車行駛證》。
(五)二塊車輛號牌。
(六)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:單位車輛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復印件(用"A4"紙復印,下同)、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,個人車輛提供《居民身份證》和復印件。
三、辦理程序
(1)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(xù)。公安機關應當于受理當日,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《機動車報廢證明》,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。
(2)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。
(3)報廢汽車憑《機動車報廢證明》處理報廢汽車,并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《報廢汽車證明》。
(4)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《報廢汽車證明》,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。
(5)報廢汽車對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,報廢汽車不得拆解、改裝、拼裝、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"五大總成"和其他零配件。"五大總成"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下的發(fā)動機、前后橋、變速器、轉向器、車架。
(6)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、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的單位或者個人;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。